金史 金世宗不举亲
【原文】
尚书省①奏,拟同知永宁军②节度使事阿可为刺史。上③曰:“阿可年幼,于事未练,授佐贰官可也。”平章政事唐括安礼④奏曰:“臣等以阿可宗室,故拟是职。”上曰:“郡守⑤系千里休戚,安可不择人而私其亲耶。若以亲亲之恩,赐与虽厚,无害于政。使之治郡而非其才,一境何赖焉?”
《金史·世宗本纪》
【注释】
①尚书省:官署名。
②永宁军:治所在今河北省蠡(lǐ)县。
③上:指金世宗完颜雍(1123—1189年),女真名乌禄,金太祖之孙。
④唐括安礼:人名。
⑤郡守:官名。此指刺史之职。
【译文】
尚书省奏报说,准备让同知永宁军节度使事完颜阿可担任刺史之职。金世宗说:“完颜阿可年轻且行事不老练,让他担任副职官就行了。”平章政事唐括安礼禀告说:“我们认为完颜阿可是皇族子弟,所以才打算让他任刺史之职。”世宗说:“刺史之职关系到千里之内百姓的喜忧福祸,怎么能不选择人才而偏私于皇亲呢?假如出于亲爱自己亲属的感情,赏赐他的东西虽然可丰厚,但不可有害于国政。让他治理州郡,但他又没那种才能,整个辖境的百姓将依靠谁呀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