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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毋太严,教毋过高

作者:洪应明编 来源:查字典诗词网

攻人之恶毋太严,要思其堪受;教人之善毋分过高,当使其可从。

【译文】 当责备别人的过错时不可太严厉,要考虑到对方能否承受;教海别人行善时,不可以期望太高,要顾及到对方能否做到。

【注解】 攻:攻击、指责。 毋:无、不。 恶:指缺点、隐私。 堪受:能否接受。

【评据】 在处理人际关系中应当有些用家思想。儒家在人际关系上最讲究“恕”的观念,“恕”就是宽恕、原谅。在此基础上要考虑对方的才智能力,能否 接受你的教诲或批评。对方接受的能力有限,你的批评或教诲实际上是零。 “恕”不是无原则的宽容不管,而是要充分考虑对方的智力和承受力。往往 在现实中,有的人责备别人豹过失唯恐不全、抓住别人的缺点,便当把柄, 处理起来不讲方法不讲效果而图一时之愤。而诲人者要么期望太高,要么把 自己的意愿强加于人,要么成才心切不顾实际填充别人装不进去的东西,不 考虑实际效果,这是责人或教诲时所不足取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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