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卷 道乃公正无私 学当随时警惕
【原文】
道是一种公众物事,当随人而接引;学是一个寻常家饭,当随事而警惕。
【译文】
人生的道理就像一条dà马(版权 所 有 e we n ya n.c om 易文 言 网)路,人人都可以走,人人都必须走,所以应该顺着人性去引导;作学问就像每个人吃家常饭那样普遍,因而应该随着事物的变化留心观察和提高警惕。
【解说】
想起来可笑,几位末世帝王,多疾病罪孽均沾。像咸丰帝体虚而暴卒于热河,而这时圆明园里的余烟尚未尽熄呢。对于我们一般人来讲,在平时积一分福德,保一个健康躯体,做一些替日后打算的事情,方可避免将来后悔。正如储蓄广告所宣称的那样:“少时多积钱,老来有厚福。”
【例解】
恪守宪律法 外层期不奉诏
唐代元和年间,恪守宪法律公推第一人的就是御史中丞薛存诚。宪宗常言:“持宪无以易存诚。”当御史中丞缺人时,宪宗首先提到的人选就是薛存诚,并指名由他补任。
薛存诚(?-814),字资明,河东(今山西济县蒲州镇)人。进士及第后,即踏入宦海,到了元和元年(806)已经升到御史中丞。薛存诚秉性平和,处事待物总是十分宽容。“于人无所不容”,但当官处理事情涉及原则时,却毫不妥协退让,与平时判若两人。
久留长安、郁郁不得志的司空、平章事于顺为求出任节度使,指使自己的儿子通过中介人贿赂“颇招权利”的枢密使梁守谦。元和八年(813),事情败露后,朝廷指派御史中丞薛存诚、刑部侍郎王播、大理卿武少仪组成三司使追查。审查中他们发现此案牵连了一个法号鉴虚的僧人,此人自贞元以来即通过财帛交给权幸,接受方镇赂遗,招权弄事,厚自奉养,赃秽恶名远播内外。但由于他倚靠势焰熏天的宦官,背景大,根子深,所以虽然为非所歹,官吏不敢将他绳之以法。此时因涉嫌于顺、杜黄裳行贿事下狱。薛存诚借机彻底追查鉴虚行贿受贿的罪证。最后查得他受赃贿数目竟高达数十万,依律必须处以死刑。闻听此讯的权贵显要都争先恐后地轮番到宪宗面前为他求情保驾。宪宗碍不过众人情面,下诏命薛存诚释放鉴虚,但薛存诚却抗诏命,表示绝对不释放鉴虚。宪宗是嘉赏他敢于执正不回,二驳诏敕,方奖擢他出任中丞,所以他是深知存诚秉性的。
宪宗知道,虽然自己是至高无上的皇帝,明目张胆地让薛存诚屈法放人,也是办不到的;于是第二天,又令中使到御史台,传宣圣旨:“朕要此僧面诘之,非赦之也。”打着皇帝要亲自审讯的旗号,想以此骗存诚放人。但薛存诚早已窥悉此一套把戏的真实意蕴,当即草拟了一篇奏章让传宣圣旨的中使带给宪宗。他开宗明义地说:“鉴虚罪款已具。”实际是向宪宗点明既然案犯已经招供,证据确凿,根本无需烦劳皇上亲讯,颇有点戳破托词的味道。但作为臣子不能公然折辱圣上,因此在奏章中他又退了一步,指出即便此举有必要,他可以将人送到内廷,但希望圣上“非赦之”的保证不要成为空话。在附奏中薛存诚义无反顾地写道:“陛下若召而赦之,请先杀臣,然后可取。不然臣期不奉诏。”宪宗亦是一代明君,臣子宁可冒犯圣上也要坚持守法的坚决态度令他怦然心动,一点也不为自己的托词被戳穿而恼怒,反而对薛存诚的守法大加叹赏。当年三月,鉴虚被杖决处死,所有财产均被没收。
一位平日恂恂的谦谦君子竟有如此胆识气魄,真是令人击节叹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