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国志 人能有感乃至于斯
【原文】
国中有盗牛者,牛主得之。盗者说:“我邂逅迷惑,从今以后将为改过,子既已赦宥,幸无使王烈闻之。”人有以告烈者,烈以布一端①遗之。彧问:“此人既为盗,畏君闻之,反与之布,何也?”烈曰:“昔秦穆公②,人盗其骏马食之,乃赐之酒。盗者不爱其死,以救穆公之难。今此盗人能悔其过,惧吾闻之,是知耻恶。知耻恶,则善心将生,故与布劝为善也。”闲年③之中,行路老父担重,人代担行数十里,欲至家,置而去,问姓名,不以告。顷之,老父复行,失剑于路,有人行而遇之,欲置而去。惧后人得之,剑主于是永失;欲取而购募,或恐差错,遂守之。至暮,剑主还见之,前者代担人也。老父揽④其袂,问曰:“子前者代吾担,不得姓名,今子复守吾剑于路,未有若子之仁,请子告吾姓名,吾将以告王烈。”乃语之而去。老父以告烈,烈曰:“世有仁人,吾未之见。”遂使人推之,乃昔时盗牛人也。烈叹曰:“韶乐九成,虞宾以和,人能有感,乃至于斯也!”遂使国人表其间而异之。
《三国志·魏书》裴注引《先贤行状》
【注释】
①端:古布帛长度名。绢曰匹,布曰端。古绢以四丈为一匹,布以六丈为一端。唐以四丈为匹,六丈为端。
②秦穆公:(前?—前621年)春秋时秦国之君。嬴姓,名任好。
③闲年:隔年。
④揽(lǎn):执,举。
【译文】
国内有个偷牛的,被牛主捕得,偷牛贼说:“我一时糊涂,从今以后洗手不干了,您既然原谅了我,请不要让王烈知道。”有人告诉了王烈,王烈拿了六丈布给了偷牛贼。有人问:“这个人既然做了贼,怕您知道,您反而给布,为什么呢?”王烈说:“从前秦穆公的骏马,被人盗去吃了,秦穆公还赐给盗马的酒喝。后来盗马的不惜拼命救了秦穆公的危难。现在这个偷牛贼,能够悔过,怕我知道,这是晓得做坏事可耻。知可耻,做好事的思想就有了,所以给他布以劝他从善啊。”隔了一年,一个老父挑着重担子走路,有个人代他挑行数十里,快到家了,那人把担子放下就走了,问他的名字,不说。不久,这个老父又在路上走,把剑丢了。有个人看见了,心想不顾而去,但又想,后来的人得了,剑会永远丢失了,拿着去找失主,又担心有错领的情况,于是就守在那里。到了夕阳下山的时候,失主返回来见了他,原来是前年代他挑担的那个人。老父扯着那个人的袖子说:“你从前代我挑担,不知道你的姓名,现在你又在路上守着我丢失的剑,没有遇到过你这样的好人,请你告诉我你的姓名,我将告诉王烈。”那个人告诉他就走了。老父把这个情况告诉了王烈,王烈说:“世界上有这么好的人,我还没有见过面。”于是派人寻访,原来是从前那个偷牛的人呢。王烈叹息说:“韶乐九成,虞宾以和,人能有感,竟到了这个地步呀!”就使国人表扬他的乡里,敬重他的善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