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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修不幸”下一句是什么

发布时间:2019-10-26 09:01
来源:查字典诗词网

“修不幸”下一句是:“生四岁而孤”,这是出自于 宋朝 欧阳修 所著的《泷冈阡表》。

泷冈阡表

作者:欧阳修   朝代:宋朝

  呜呼!

  惟我皇考崇公,

  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,

  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。

  非敢缓也,

  盖有待也。

  修不幸,

  生四岁而孤。

  太夫人守节自誓;

  居穷,

  自力于衣食,

  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。

  太夫人告之曰:汝父为吏廉,

  而好施与,

  喜宾客;

  其俸禄虽薄,

  常不使有余。

  曰:“毋以是为我累。

  ”故其亡也,

  无一瓦之覆,

  一垄之植,

  以庇而为生;

  吾何恃而能自守邪?

  吾于汝父,

  知其一二,

  以有待于汝也。

  自吾为汝家妇,

  不及事吾姑;

  然知汝父之能养也。

  汝孤而幼,

  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;

  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。

  吾之始归也,

  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,

  岁时祭祀,

  则必涕泣,

  曰:“祭而丰,

  不如养之薄也。

  ”间御酒食,

  则又涕泣,

  曰:“昔常不足,

  而今有余,

  其何及也!

  ”吾始一二见之,

  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。

  既而其后常然,

  至其终身,

  未尝不然。

  吾虽不及事姑,

  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。

  汝父为吏,

  常夜烛治官书,

  屡废而叹。

  吾问之,

  则曰:“此死狱也,

  我求其生不得尔。

  ”吾曰:“生可求乎?

  ”曰:“求其生而不得,

  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;

  矧求而有得邪,

  以其有得,

  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。

  夫常求其生,

  犹失之死,

  而世常求其死也。

  ”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,

  因指而叹,

  曰:“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,

  使其言然,

  吾不及见儿之立也,

  后当以我语告之。

  ”其平居教他子弟,

  常用此语,

  吾耳熟焉,

  故能详也。

  其施于外事,

  吾不能知;

  其居于家,

  无所矜饰,

  而所为如此,

  是真发于中者邪!

  呜呼!

  其心厚于仁者邪!

  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。

  汝其勉之!

  夫养不必丰,

  要于孝;

  利虽不得博于物,

  要其心之厚于仁。

  吾不能教汝,

  此汝父之志也。

  ”修泣而志之,

  不敢忘。

  先公少孤力学,

  咸平三年进士及第,

  为道州判官,

  泗绵二州推官;

  又为泰州判官。

  享年五十有九,

  葬沙溪之泷冈。

  太夫人姓郑氏,

  考讳德仪,

  世为江南名族。

  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;

  初封福昌县太君,

  进封乐安、安康、彭城三郡太君。

  自其家少微时,

  治其家以俭约,

  其后常不使过之,

  曰:“吾儿不能苟合于世,

  俭薄所以居患难也。

  ”其后修贬夷陵,

  太夫人言笑自若,

  曰:“汝家故贫贱也,

  吾处之有素矣。

  汝能安之,

  吾亦安矣。

  ”自先公之亡二十年,

  修始得禄而养。

  又十有二年,

  烈官于朝,

  始得赠封其亲。

  又十年,

  修为龙图阁直学士,

  尚书吏部郎中,

  留守南京,

  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,

  享年七十有二。

  又八年,

  修以非才入副枢密,

  遂参政事,

  又七年而罢。

  自登二府,

  天子推恩,

  褒其三世,

  盖自嘉祐以来,

  逢国大庆,

  必加宠锡。

  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中书令;

  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。

  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中书令兼尚书令,

  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。

  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、太师、中书令兼尚书令。

  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。

  今上初郊,

  皇考赐爵为崇国公,

  太夫人进号魏国。

 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:“呜呼!

  为善无不报,

  而迟速有时,

  此理之常也。

  惟我祖考,

  积善成德,

  宜享其隆,

  虽不克有于其躬,

  而赐爵受封,

  显荣褒大,

  实有三朝之锡命,

  是足以表见于后世,

  而庇赖其子孙矣。

  ”乃列其世谱,

  具刻于碑,

  既又载我皇考崇公之遗训,

  太夫人之所以教,

  而有待于修者,

  并揭于阡。

  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鲜,

  遭时窃位,

  而幸全大节,

  不辱其先者,

  其来有自。

  熙宁三年,

  岁次庚戌,

  四月辛酉朔,

  十有五日乙亥,

  男推诚、保德、崇仁、翊戴功臣,

  观文殿学士,

  特进,

  行兵部尚书,

  知青州军州事,

  兼管内劝农使,

  充京东路安抚使,

  上柱国,

  乐安郡开国公,

  食邑四千三百户,

  食实封一千二百户,

  修表。

欧阳修

欧阳修(1007—1072),字永叔,号醉翁,晚号六一居士,庐陵吉水(今属江西)人。他是北宋古文运动的倡导者和领袖,著名的散文家,散文说理畅达,抒情委婉,是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其词婉丽,承袭南唐余风,与晏殊较接近,但也有不同处,如他有述怀、咏史、写民情风俗之作,题材较晏殊词广泛。诗风与其散文近似,语言流畅自然。有《欧阳文忠公集》。

生平
欧阳修四岁丧父,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,幼年家贫无资,母亲郑氏以荻画地,教以识字。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,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,他天资聪颖,又刻苦勤奋,往往书不待抄完,已能成诵;少年习作诗赋文章,文笔老练,有如成人,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,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:“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,此奇儿也!不唯起家以大吾门,他日必名重当世。”十岁时,欧阳修从李家得唐《昌黎先生文集》六卷,甚爱其文,手不释卷,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。
仁宗天圣八年(公元1030年)中进士。次年任西京(今洛阳)留守推官,与梅尧臣、尹洙结为至交,互相切磋诗文。景祐元年(公元1034年),召试学士院,授任宣德郎,充馆阁校勘。三年,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,被贬饶州。欧阳修为他辩护,被贬为夷陵(今湖北宜昌)县令。康定元年(公元1040年),欧阳修被召回京,复任馆阁校勘,编修崇文总目,后知谏院。庆历三年(公元1043年),任右正言、知制诰。范仲淹、韩琦、富弼等人推行“庆历新政”,欧阳修参与革新,提出改革吏治、军事、贡举法等主张。五年,范、韩、富等相继被贬,欧阳修上书分辩,因被贬为滁州(今安徽滁州)太守。后又改知扬州、颍州(今安徽阜阳)、应天府(今河南商丘)。
皇祐元年(公元1049年)回朝,先后任翰林学士、史馆修撰等职。至和元年(公元1054年)八月, 与宋祁同修《新唐书》,又自修《五代史记》(即《新五代史》)。嘉祐二年(公元1057年)二月,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,提倡平实文风,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,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。嘉祐三年六月庚戊,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。五年,拜枢密副使。次年任参知政事。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、兵部尚书等职。英宗治平二年(公元1065年),上表请求外任,不准。此后两三年间,因被蒋之奇等诬谤,多次辞职,都未允准。
神宗熙宁二年(公元1069年),王安石实行新法。欧阳修对青苗法有所批评,且未执行。三年,除检校太保宣徽南院使等职,坚持不受,改知蔡州(今河南汝南县)。此年改号“六一居士”。四年六月,以太子少师的身份辞职。居颍州(今属安徽省)。五年闰七月二十三日(公元1072年9月22日),欧阳修卒于家,谥文忠。欧阳修陵园位于河南省新郑市区西辛店镇欧阳寺村。该园环境优美,北依岗阜,丘陵起伏,南临沟壑,溪流淙淙。陵园肃穆,碑石林立,古柏参天,一片郁郁葱葱,雨后初晴,阳光普照,雾气升腾,如烟似雨,景色壮观,故有“欧坟烟雨”美称,为新郑古代八景之一。

文学造诣
欧阳修曾与宋祁合修《新唐书》,并独撰《新五代史》。且又喜收集金石文字,编为《集古录》。有《欧阳文忠公文集》。宋词《踏莎行》。并著作著名的《醉翁亭记》。欧阳文忠公近体乐府:词集名。北宋欧阳修作。三卷。南宋罗泌编次。收入《欧阳文忠公文集》,又有影宋刻单行本。明毛晋《宋六十名家词》本改题《六一词》,仅一卷,据前本而有所删节。另有影宋本《醉翁琴趣外编》六卷,多有《近体乐府》未收之词。公集三代以来金石刻为一千卷。代表作有《醉翁亭记》
欧阳修一生著述繁富,成绩斐然。除文学外,经学研究《诗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,能不拘守前人之说,有独到见解;金石学为开辟之功,编辑和整理了周代至隋唐的金石器物、铭文碑刻上千,并撰写成《集古录跋尾》十卷四百多篇,简称《集古录》,是今存最早的金石学著作;史学成就尤伟,除了参加修定《新唐书》250卷外,又自撰《五代史记》、(《新五代史》),总结五代的历史经验,意在引为鉴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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