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韫秀(约741-777),唐代名媛诗人,祖籍祁县,后移居华州郑县(今陕西华县)。河西节度使王忠嗣女,宰相元载妻也。
她所嫁的老公元载,刚成亲时,家境贫寒,不得不借住在岳父家里,受到妻族的请示嘲笑,连头也抬不起来。时日一长,元载忍耐不住了,就赋诗【别妻王韫秀】和王韫秀作别,要离开她家,去长安求功名。王韫秀见此情景,也决心离开娘家,宁愿和元载一起受穷,写下了【同夫游秦】的诗。
元载夫妻携手入西秦以后,因元载学问超群,很快得到皇帝的器重,然而,男人有钱就变坏。元载当了宰相后,渐渐贪赃纳贿,生活奢侈。后终被代宗赐死, 他的儿子伯和、仲武、等都被杀。抄家后,抄没金银珠宝、庄园田产无数。按唐律,元载家的妻女并不处斩,只投入宫中做粗活。但王韫秀不愿意再苟活偷生,她说:“王家十二娘子,二十年太原节度使女,十六年宰相妻,死亦幸矣,坚不从命!”。这句话凛然有大丈夫气概,她坚持不屈,于是被官府笞杖齐下,活活打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