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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平未报国,留作忠魂补。

作者:杨继盛 来源:查字典诗词网

出自明代杨继盛的《就义诗》

浩气还太虚,丹心照千古。
生平未报国,留作忠魂补。

【赏析】

杨继盛(1516-1555年),字仲芳,号椒山,容城人(今河北省容城县)。他幼年家贫,七岁丧母,放牛为生,后苦学成材。嘉靖二十六年(1547年),31岁的杨继盛在北京考取进士,朝廷命他做了南京吏部主事,吏部相当人事部,主事是司官,有就是今天司局级中最低一级的官员。可是南京官又与北京官不同,明朝有南北两京,永乐年间迁都北京以后,南京作为陪都,虽然仍保留一套中央机构,但是毕竟皇帝不在南京,那里机构的官职大都是闲散的,没有多少实权。两年后,他被调到了北京,从此在北京留下了可歌可泣、流芳千古的人生足迹。

嘉靖二十九年(1550年),当时严嵩执政,他贪赃枉法,卖官鬻爵,侵吞军饷,边政废弛,蒙古鞑靼部俺答汗乘机统兵南下侵扰,长驱直入,兵临北京城下。因为那一年是庚戌年,所以史称“庚戌之变”。世宗急忙任命大同总兵仇鸾为大将军,统领各路兵马。而仇鸾的官职就是靠贿赂严嵩而得。

身为内阁首辅(相当于丞相)的严嵩和大将军仇鸾狼狈为奸,不但不举兵抵抗外侮,而且极力主张卑躬乞和。仇鸾贪生怕死,秉承严嵩意图,不让手下出兵,竟让鞑靼兵在北京附近焚掠了十几日满载而去,使人民遭受了巨大的苦难。面对内奸外侮,杨继盛怒不可遏,他奋笔疾书,上疏鲜明地斥责蒙古贵族在北京城下杀烧抢掠的罪行,指出没有报仇雪耻就议和有辱国体,提出对无条件开马市的“十不可”和“五谬”,陈述自己的爱国之心,请求朝廷举兵抗敌。不想对于开马市与蒙古鞑靼部贸易之事,明世宗已经颁下圣旨,以皇帝之尊,岂能收回成命?何况世宗一向刚愎自用。他以杨继盛有意阻挠边计,动摇人心为名,将杨继盛关进了监狱。后来,又把杨继盛贬到边远的陕西狄道县(今甘肃临洮)去做一个未入流的小官。

杨继盛在狄道的时间虽短,可是他在那里访民疾苦,均平赋役、开办学校,兴修水利,这位好官受到当地人们爱戴,在他调走时,千余人哭泣着送他到百里之外。

不久,仇鸾的罪行暴露被杀,杨继盛被调回了北京。这次严嵩想用提拔的手段拉拢他,提升杨继盛为兵部武选司员外郎。兵部相当于今天的国防部,武选司是兵部第一司,是负责管理军官选拔、升调、世袭、功赏等人事事务的机构。而员外郎是一个从五品官员,是个中级官员。

调回北京城的杨继盛,看到皇帝昏庸、奸臣弄权, 忧国忧民的他感到“严嵩不除,国无宁日”,于是下决心要揭露奸臣严嵩的所作所为,当时他的儿子劝他:“这样做就象是鸡蛋去碰石头,请父亲大人再考虑考虑”。杨继盛生气地说:“为臣尽忠,我只知道兴利除弊,至于死生祸福,不是我所考虑的!” 可见他忠贞为国,已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,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。

嘉靖三十二年(1553年),他冒死上疏弹劾严嵩十大罪状。他将严嵩指为“天下之第一大贼”,首先弹劾严嵩以丞相自居,破坏了祖宗成法。这指的是明太祖废丞相以后,曾经下令明朝永不再设丞相之职,可是严嵩身为内阁大学士,以丞相自居,就是破坏了祖宗定下的规矩。其次,指责严嵩伺皇帝喜怒而得以放恣行为,窃取君主大权;接下去,杨继盛痛斥严嵩大肆索贿受贿, 卖官鬻爵, 引用奸臣,结党营私,祸国殃民,败坏风俗,还有让其子严世藩代行票拟,纵容严世藩窃取权柄等等罪状。票拟是明朝内阁大学士先写在小票上,贴于奏疏,进呈皇帝批准,代皇帝拟写批答大臣章奏,处理国家事务的制度。要求皇帝惩治奸臣。当时正是严嵩权倾朝野之时,奏疏一上,杨继盛被下了监狱,这已是他第二次被投入狱中了。

入狱以后,面对即将遭受的酷刑,杨继盛拒绝了友人送来的可以消炎止疼、减轻痛苦的蚺蛇胆, 他说:“椒山自有胆,何必蚺蛇胆”。于是凛然受刑。他在狱中受尽酷刑。由于遭受残酷的杖刑, 他的伤口之处已经大面积腐烂, 里面的筋骨都露了出来。这位铁铮铮的汉子,苏醒后自己动手用茶碗碎片割去腐肉,拉断残筋。见到这幅情景的狱卒,手中的灯笼不禁险些落地。就这样,他依靠一身正气,铮铮铁骨,以顽强的毅力奇迹般地活了下来。然而即使如此,将他看作眼中钉、肉中刺的严嵩仍不能让他活下去,必欲置之于死地而后快。他在狱中三年,最后严嵩把他的名字偷偷添加在死刑犯名单的后面,终被惨遭杀害于西市,即现在的西四。年仅40岁。杨妻张氏也是一个忠烈之人,她曾上疏请求替死而没有获准,就在杨继盛就义的当天,她自缢而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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