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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五史陈书 不苟且偷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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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书 不苟且偷生
【原文】
文庆等因共谮耋红縡受高骊使金①,后主收縡下狱。縡素刚,因愤恚,乃于狱中上书。……书奏,后主大怒。顷之,意稍解,遣使谓縡曰:“我欲赦卿,卿能改过不?” 縡对曰:“臣心如面,臣面可改,则臣心可改。”后主于是益怒,令宦者李善庆穷治其事,遂赐死狱中,时年五十五。
《陈书·傅縡传》
【注释】
①谮(zèn)耋红受縡高骊使金:耋红縡,指傅縡,南朝陈北地灵州(今宁夏灵武)人,文学家,官至右卫将军。高骊,朝鲜古国之一。谮,诬陷。
【译文】
施文庆等人一起诬陷傅縡收取了高骊使者的金子,陈后主因而收捕傅縡,把他关押在狱中。傅縡素来刚直,因而愤愤不平,就从狱中上书给后主。……后主看后大怒,过了一会儿,怒气稍稍缓和了一些,派人对傅縡说:“我想赦免你,你能改正错误吗?”傅縡回答说:“我心如面,我面能改,则我心也能改。”陈后主于是更怒,叫宦官李善庆彻底追查他的事情,最后把他赐死在狱中。当年五十五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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